1、 為增加比賽可看性,本賽事教練可隨座於換場時間指導學員比賽。
2、 採循環賽制三點(雙、雙、雙)賽制,以先贏2點為勝。
3、 第一點、第二點、第三點不得排空點,否則全隊棄權。
4、 比賽採一盤六局制,五平時採決勝局制(Tie-Break)。
5、 每局計分方式採用No-ad,即3比3時,由接球方選擇接球位之一分決勝制。
6、 選手身份之申訴,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。
7、 一人報二隊,以第一次出賽名單為準,冒名頂替經抗議成立,全隊判失格
8、 經點名五分鐘未到場比賽者,視同棄權。
比賽用球:採用SunnyTennis 比賽級用球。
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訂之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。
比賽獎勵:取前三名,由大會頒發獎盃及獎品
(2015季軍:Play不累隊-潘建廷)(2015亞軍:SUNNY露西隊-林忠儀)
(2015冠軍:陽光狄仁傑隊-郭紀彬/陳善為)
優勝隊伍獎勵如下:
甲、 冠軍:全隊Wilson冠軍獎 X8份、獎牌x8份
乙、 亞軍:全隊Wilson亞軍獎 X8份、獎牌x8份
丙、 季軍:全隊Wilson季軍獎 X8份、獎牌x8份
丁、參賽獎:凡參加隊伍各隊皆可獲得K-Swiss 豐富精選參加獎
歡樂大抽獎:K-SWISS 專業網球用品 x 5份( 專業球鞋、專業網球衣)
網球趣味競賽:挑戰成功即可獲得K-SWISS高級毛巾一份
懲 罰:出場比賽球員,倘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情事,一經證實,即取消資格。
抗議申訴:比賽之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,如規則無明文規定,且認為裁判之判決對球員利益產生損害時,由領隊或教練立即向裁判長申訴,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,若比賽已繼續或結束,任何申訴無效。
附則:
1. 參賽者請著網球比賽服裝、球鞋及球拍。
2. 參賽者請攜帶證件(需附有照片)以備查驗。
4. 請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整至比賽場地辦理報到,9時00分舉行開幕。
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。本競賽規程經台北市體育會核備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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